Daniel L. Barton 丹尼爾。巴頓

自1988年以來,Dan即在舊金山灣區從事刑事辯護工作,未曾間斷。他於1983年獲得布朗大學的A.B學位,以最高榮譽畢業。他是Phi Betta Kappa的一員,並曾榮獲拉丁美洲研究的學術卓越獎。Dan於1988年於史丹佛法學院獲得法律博士學位,並曾獲得《the Order of the Coif》法學院榮譽協會成員稱號等各項殊榮。Dan是加州律師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所認證的刑法專家(criminal law specialist),他曾擔任過加州律師協會刑法諮詢委員會之主席。他曾入選為Best Lawyers之《全美最佳律師》名單,並被SuperLawyers.com評選為超級律師。此外,在2017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他均為Best Lawyers評選為舊金山南灣區刑事辯護的「年度律師」。

Dan獲得了Martindale-Hubbell的AV評級,並被列選為Martindale-Hubbell的卓越評級。他與Palo Alto地區律師協會合作,設立了「教室中的律師」計畫,該計畫引領Palo Alto地區與Gunn高中的10年級學生們以及當地的有線電視,就各式不同的憲法議題進行討論。

在攻讀法學學位期間,Dan曾以傅爾布萊特學者(Fulbright Scholar)的身份前往西班牙的巴塞隆那,進行西班牙憲法法律的實地研究。Dan為加州刑事正義律師協會之理事會成員。他於涉及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刑事辯護有著豐富的經驗。作為全國酒後駕駛(DUI)辯護學院的一員,他是酒後駕駛相關法律的專家,並獲選為加州酒後駕駛律師協會的專家成員。Dan經常與移民律師合作,為該等有前科或犯罪紀錄、以致影響其居留美國、調整移民身份、抑或歸化公民能力之移民,尋求他們在獲法院有罪判決後之救濟。

Dan曾為許多受加州三振法案(Three Strikes law)起訴的客戶成功辯護。他精通西班牙語,長期鑽研西班牙、古巴和國際刑事法院之法律體系。Dan在涉及謀殺、營業秘密竊盜、共謀、持有販賣或製造毒品、兒少色情犯罪、兒少性犯罪、性犯罪、盜竊、入室行竊、家庭暴力、襲擊、傷害、拒捕以及酒後駕駛等各類刑事案件,均有成功說服陪審團作出無罪判決之紀錄。

Daniel Olmos 丹尼爾。奧爾莫斯

在全美的聯邦法院與州法院當中,均能看得到Daniel代表客戶應對複雜刑事案件的身影。他是一位擁有全國口碑的陪審團律師(trial lawyer),曾代表客戶在美國各地就經濟間諜、營業秘密竊盜、金融詐騙、謀殺、謀殺未遂與性攻擊等各類案件進行陪審團辯護。他曾在第九巡迴聯邦上訴法院與加州上訴法院的上訴案件中獲得勝利,並代表客戶出席假釋聽證會,以及其他有罪判決後之後續訴訟程序,為她們爭取權益。

Daniel在2007年加入本律所。在此之前,他的法律職涯始於康特拉科斯塔郡的公設辯護人辦公室。在接下來的幾年裡,Daniel以其老練的訴訟技能,以及親力親為的辯護態度,為自己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口碑。在Daniel眾多的代表成就當中,尤以他在各個不同管轄地域的法院當中,都曾成功為其受違反經濟間諜法(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聯邦罪名所指控的客戶打贏陪審團訴訟為最,要知道全美僅屈指可數的律師曾在此類型的案件中贏得無罪判決。

在2010年,Daniel應歐巴馬總統的任命,成為了美國司法部「獲得正義計劃」(the Access to Justice Initiative)的高級法律顧問。在司法部,Daniel的工作核心為增進人們在刑事案件及高風險民事訴訟中能夠得到高品質辯護的機會,以及改善原住民部落的法院體系。2012年,他獲得了司法部長頒發的年度傑出服務獎——這是該部門數一數二高的平民榮譽。 2012年6月,Daniel接受了白宮國內政策委員會的高級政策顧問職位,負責協助發展制定與刑事正義、民權法,以及移民有關的政策。

Daniel於2013年結束政府服務,返回本所。自那時以來,他持續在加州與美國各地為被指控犯罪的人們辯護,並於州法院與聯邦法院的陪審團訴訟中贏得了眾多無罪判決。Daniel曾在繫屬於美國各地不同管轄法院、涉及如電信詐欺、賄賂與共謀等高知名度的案件中,辯護成功並取得訴訟撤銷的成果。他於加州、紐約、德州、亞利桑那州、佛州、維吉尼亞州、華盛頓特區等地均有代表客戶進行訴訟的紀錄。Daniel曾在全國各地就經濟間諜法、刑事正義改革以及移民等各種主題進行演講。2014年6月,他獲得國家移民正義中心授予「致力改革」(Commitment to Change)獎。

Daniel曾擔任第九巡迴聯邦上訴法院司法會議、第九巡迴聯邦上訴法院公平委員會,以及加州聯邦刑事法規委員會北加地區的律師代表。他被選列為《全美最佳律師》的刑事辯護與白領刑事辯護名單成員之一。

Daniel畢業於哈佛大學,並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取得法學學位。法學院畢業後,他曾擔任過為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Claudia Wilken以及第九巡迴聯邦上訴法院法官Stephen Reinhardt的法官助理。

Trisha Luciano 崔莉莎。盧西亞諾

Trisha在舊金山市的新加州學院獲得她的法律博士學位。在法學院期間,Trisha 曾在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舊金山市公設辯護人辦公室與聖塔克拉拉郡公設辯護人辦公室工作。她與舊金山大學合作,教授「街頭法律」,這是一項以授課為導向的計畫,旨在透過將公民知識與法律工具授予奧克蘭地區高中生之方式,來促進正義。

在 2008 年,Trisha 在聖塔克拉拉郡法律援助機構的精神健康辯護計畫(Mental Health Advocacy Project)工作,為依據福利和機構法第 5250 條而受到民事強制就醫處分的患者辯護。她調查了關於虐待與遺棄的指控、監督機構是否有遵守法律和法規,並代表精神健康患者參加行政聽證會。Trisha 領導了聖塔克拉拉郡精神健康機構關於 5150強制就醫的訓練課程,並協助Kaiser Santa Clara醫院制定住院部門的患者權利政策。

在 2011 年,Trisha 以河濱郡助理公設辯護人開啟了她的刑事辯護執業生涯。在那裡,她代表貧窮的成年和少年客戶,進行輕罪與重罪的刑事訴訟辯護。過程中,Trisha累積了紮實的陪審團辯護技巧,而在家庭暴力、酒後駕駛、性攻擊與性暴力、綁架、搶劫、入室盜竊等各類型的嚴重刑事案件中,均曾獲得過案件撤銷與無罪判決的成果。她曾參與一個協作戒毒的法庭計畫,其旨在為受刑人或有前科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和支持,幫助他們戒癮走向清醒。Trisha的努力並成功地突破了既往限制,讓從前被排除在該計畫之外的群體得以被納入計畫,例如具有三振法定罪之前科者或仍處於服假釋期間者。

當 2014 年第 47 號公投提案通過時,具有非暴力財產犯罪或輕微持有毒品前科之受刑人,正致力尋求將其重罪前科減輕至輕罪。Trisha 代表了尋求此類救濟之客戶,在聽證會上為她們據理力爭。在她的辯護之下,數以十計的加州受刑人得以因此獲得釋放,其中許多均屬於受到不符比例原則之法律之不利影響之邊緣社群人士。

2015 年,Trisha 將她的執業重心放在了少年事件法上,她作為優洛郡公設辯護人之一員,代表未成年人進行少年犯罪訴訟之辯護,以及與教育法相關聽證會之辯護。她為客戶取得了訴訟撤銷、推翻起訴事實等成果,並協助未成年人避免其案件被移轉至成人法院受審。Trisha 在少年拘留所創設了一個知己之權診所,教授基礎的法律概念以及在與警察接觸期間如何降低風險之策略課程,並邀請社會賢達人士與被拘留的青年交談。Trisha亦就影響其客戶的政策問題——包括停止在法庭上對未成年人上銬、擴大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緘之資格範圍等——一一進行訴訟辯護。

自 2017 年加入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以來,Trisha 以代表被告在少年與成人法庭進行刑事訴訟為其執業重心。她專攻少年犯罪、精神健康與成癮、成人輕罪和重罪案件,以及非公民的刑事有罪判決後救濟。Trisha 汲取她作為前公設辯護人以及患者權利律師的經驗,致力於點出並解決導致她客戶之所以進出刑事司法體系之因素。她與精神鑑定醫生、其他心理健康與藥物濫用臨床醫生等專業團隊合作,堅定有力地為她的客戶在法庭內外進行辯護。

Trisha 是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國家刑事辯護學院、加州公設辯護人協會、加州刑事律師協會,以及太平洋少年辯護中心的會員。

Camden Vilkin 坎登。維爾金

Camden於 2020 年加入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她擁有哈佛大學的學士學位和史丹佛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學位。在法學院期間,她擔任刑事法學會主席並參與刑事辯護診所,獲頒Thelton E. Henderson法官的刑事辯護診所實踐優異獎。

Camden 是一位優秀的寫作者和研究者。她是《史丹佛刑法與政策期刊》的創辦成員,也是史丹佛《民權與公民自由期刊》和《史丹佛法學與政策評論》的副編輯。Camden 還擔任過史丹佛刑事正義中心的研究助理。在大學時,Camden 與哈佛甘迺迪學院合作出版過一本書。她曾在美國聯邦司法部、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辦公室、哈佛甘迺迪學院以及國家就業法計畫的第二次就業計畫等單位工作過。法學院畢業後,Camden 曾在加州阿拉米達郡擔任助理公設辯護人,為客戶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進行辯護。她曾處理過數百起刑事案件,其類型從持有槍支、盜竊、酒後駕駛、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刑事恐嚇、襲擊,以至傷害等均有,並成功為客戶取得無罪判決或訴訟撤銷之成果。

在 NBOL,Camden 專攻性侵、家庭暴力,以及謀殺罪等各類重大刑事案件。她特別專攻學生於校園中所遭遇、同時涉及刑事指控與美國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之交叉領域。

Evan Greenberg 埃文。格林伯格

Evan 是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的前受雇律師,目前繼續與本所合作,主要專攻聲請訴狀與上訴案件。他於 2010 年從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以最高榮譽畢業,並獲得 《the Order of the Coif》法學院榮譽協會成員稱號之殊榮。自法學院畢業以來,Evan 的主要執業領域為州與聯邦案件,包括陪審團與上訴法院之刑事辯護。在執業初期,他曾代表被告進行假釋、囚犯權利、刑事上訴,以及有罪判決後之後續相關訴訟。他還曾經代表原告在一起挑戰加州無限期單獨居留受刑人做法之集體訴訟當中獲得勝利。接著,他加入Coleman & Balogh LLP 工作,專攻陪審團與上訴階段之聯邦刑事辯護。Evan 曾在加州上訴法院與第九巡迴聯邦上訴法院出庭辯論。自 2017 年開始,Evan 在舊金山市、圖萊里郡與索拉諾郡均擔任過助理公設辯護人。這三年的期間,他致力培養自身的陪審團辯護技巧。他代表被告辯護輕罪與重罪案件,在一級入室盜竊、盜竊、猥褻暴露、肇事逃逸、酒後駕駛,以及無照駕駛等案件中均曾獲得過無罪之判決。

Evan 也是少數既能負責上訴又能處理有罪判決後相關訴訟的律師之一,他曾數十次於州上訴法院與聯邦上訴法院中出庭辯論。他在陪審團階段的書面訴狀聲請,曾多次讓法院同意排除該等對其客戶不利之證據,亦或撤銷其起訴罪名。如果陪審團之判決結果不利,Evan亦能仔細重新審視案件,並提出最有力的論點以在上訴中取得勝利。在Evan眾多的成果當中,尤以他在一件陪審團判決後,成功地推翻客戶涉及性犯罪之定罪,以及另一件他在客戶與檢方達成違法的認罪協議後,成功地推翻了一級謀殺罪之定罪為最。

Evan 是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的成員,並在舊金山律師協會提供志願服務。Evan 曾無償地為因拖欠債務而被起訴的消費者提供辯護,並擔任了大律師俱樂部的刑法與政府調查部門的共同主席。他還在美國憲法學會的憲法教室計劃中提供志願服務,向灣區的學生教授有關其憲法權利的知識。

Huan-Ting Wu 吳奐廷(Ting)

Ting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獲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並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取得他的第一個法學學位。他於 2016 年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LL.M.),並在 2019 年獲得柏克萊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J.S.D.)。

作為早先於臺灣接受法學訓練,後來進一步於柏克萊法學院深造的律師與學者,Ting 能充分理解美國的普通法系與臺灣、中國的大陸法系中的法律語言和文化。事實上,這兩個不同法律體系間所存在的重大差異,常常使得遭遇法律問題的華裔移民感到困惑。由於其學經歷背景之獨特性,Ting 曾接受英國《金融時報》、臺灣《中央通訊社》、美國《世界日報》之採訪,就內線交易、刑法和證券法等議題提供看法。

在法學院期間,Ting 博士研究的主要領域為刑法與商法的交叉地帶,並輔以國際法與憲法之觀點。作為一位致力的寫作者與研究者,Ting 曾與不同作者合著,發表有關美國、臺灣和中國內線交易的學術文章,其見刊於《法律經濟學國際評論》、《公司法期刊》和《交通大學法學評論》等經學者同儕審查的學術期刊上。他還與 NBOL 合夥人 Daniel Olmos 共同在《美國陪審辯護法律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關於未登記外國代理人(unregistered foreign agent)的文章。此外,Ting 曾將多本美國和英國的法律著作翻譯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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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Ting 曾協助前臺灣憲法法院大法官 許玉秀在2014年發起了臺灣第一個模擬憲法法庭,提供大眾以法庭形式進行公共辯論之平台,探討諸如同性婚姻與死刑等社會重大議題。在柏克萊法學院期間,Ting 曾擔任 William Fernholz 教授的教學助理,在美國法導論的課堂上指導國際律師與國際學生。他亦曾擔任《柏克萊國際法期刊》和《柏克萊商法期刊》的編輯。於2017 、2018 年,Ting曾擔任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Laurel Beeler 法官實習助理。於2019 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Ting 在 NBOL 開始了他的法律職涯。Ting 主要與涉及白領犯罪、家庭暴力、精神健康障礙、詐騙、性侵和酒後駕駛等刑事案件的移民協力合作。他亦與 NBOL 的其他律師密切合作,處理各種刑事案件。Ting偶爾亦受委任於居住在美國境外的證人,以保護他們在美國的法律利益。

Ting的母語是中文。他在加州與紐約州均有律師執業資格,並獲准在加州北區、中區聯邦地方法院,以及紐約州南區、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執業。他是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加州事律師協會、加州公設辯護人協會以及聖馬刁郡律師協會的成員。他竭誠希望能有更多機會為灣區的亞洲社群發聲。

Christopher Wheless 克里斯多夫。威勒斯

Christopher在2022 年獲得 McGeorge Law School 的法律博士學位後不久,即加入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Christopher 當時之畢業成績優異,並獲得了 《the Order of the Coif》法學院榮譽協會成員稱號之殊榮。 在法學院時期,Christopher 在法律研究與寫作方面之表現優異,曾獲得 GLS 最佳上訴訴狀獎以及兩次 Witkin 卓越學術獎。他曾在 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 擔任暑期法律實習生,協助處理多起聯邦營業秘密案件。在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Christopher 曾擔任加州第三區上訴法院Ronald B. Robie法官的法官實習助理。

在進入法學院之前,Christopher 曾擁有並經營一家新創公司,向加州北部的民事訴訟律師提供陪審團支援服務。在那段期間內,Christopher 參與了超過二十場陪審團審判,這種經歷激發了他攻讀法學學位,並進入法律執業的志向。 Christopher 於是加入了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他渴望能為客戶奮力辯護,並成為抗衡國家和聯邦政府壓倒性權力的人物。他在各類刑事案件中代表客戶辯護,其包括州法案件、複雜的白領犯罪案件以及涉及違反經濟間諜法的案件。

Christopher 有資格在加州州法院以及加州北區、東區與中區聯邦地方法院執業。他是加州刑事律師協會和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的成員。

Abbee Cox 艾比。考克斯

Abbee於 2023 年加入Nolan Barton Olmos & Luciano。她之前以優異成績從哥倫比亞大學獲得學士學位,當選為 Phi Beta Kappa 的成員,且被選任為Oscar S. Straus II刑事正義研究員。在前往開普敦大學留學一學期、嗣在巴黎參與人性行動研究計畫(Humanity in Action Fellowship)之後,Abbee 繼續在史丹佛法學院接受教育。在那裡,她因為協助並代表一名終身囚犯透過三振法案之研究計畫聲請重新審判,而獲得了John Hart Ely傑出表現獎。作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寫作者,她曾擔任史丹佛《刑法與政策期刊》的總編輯,亦曾為《史丹佛法律評論》的資深編輯,並在《史丹佛線上法律評論》發表了一篇名為《禁制與刑事被告權利》的文章。在史丹佛法律診所為被告辯護的期間,Abbee致力於提供客戶最佳服務。她並教授被拘留的青年有關街頭法律、相關權利的知識課程,且替聖馬刁郡私設辯護人計畫協助前客戶聲請消除刑事記錄。Abbee在畢業時獲得了法律服務之最高榮譽。

法學院畢業後,Abbee 曾擔任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Jon Tigar法官,以及美國第四巡迴聯邦上訴法院的Pamela Harris法官之法官助理。接著,她入選為Gideon的未來之星研究員(Gideon's Promise Fellow),並完成了一項針對來自全國各地的年輕潛力公設辯護人的嚴格陪審團辯護集訓課程。Abbee 將這些技能帶到了奧爾良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為數百名被以自竊盜至謀殺等罪名指控的客戶辯護。在新奧爾良,Abbee 能夠在最具挑戰性的案件當中,協商取得訴訟撤銷或其他有利的解決方案,同時,她始終將客戶的目標、優先事項以及獨特的生活故事至於首位。她並發展出少年事件法領域之特殊專業,成為奧爾良郡少年法院僅有的兩名 OPD 律師之一。

Abbee 有資格在加州、路易斯安那州與紐約州執業。她是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加州公設辯護人協會、加州刑事律師協會和灣區個人自由律師的成員。